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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第四人民医院账户多出20多万开发商变相掠地?
惠州房产  2010年03月12日08时

   飞来横财?还是低价强行买地?最近,惠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医院账户上突然多出了20多万元,经查这竟是开发商想“换购”一块该院所有的占地面积为1247.32m 2的黄金地块的出价。开发商惠州市祥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称这笔款项“已属高价”,而医院指责开发商企图低价侵占国有土地资产。目前第四人民医院已向国土局提出异议,预计将通过听证会作出定夺。

1989年 

16户员工买下宿舍楼

     3月4日,惠州市国土局在《惠州日报》刊登的一则公告让惠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工作人员吓了一跳。根据该公告,惠州市国土局将根据《惠州市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及登记实施办法》,对该院的一块位处市区东湖西路257号6栋、面积为1663m 2的土地进行分割公示,“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如无异议,我局将核准叶丽梅等16户办理土地分割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据了解,东湖西路257号6栋是一栋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初的惠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时称惠阳县人民医院)员工宿舍楼,这里共住着包括叶丽梅等在内的16户医院员工家属。1989年,与其他15户楼栋住户一样,叶丽梅的丈夫袁志忠(已故)以7056元的价格协约从医院手中购买所住楼房,合同中约定经甲方(医院)出售后,该住房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乙方(袁志忠,后产权关系转移给其妻叶丽梅)所有,在付清房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后五年,可以出售、出租,出售住房价格须经房产管理部门审核评定,并优先卖回给原产权单位。双方约定超过原购房价格的增值部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交费用。

    但在协约签订之后,16户住户均只向院方支付了80%的房款,另外20%房款则一直未予支付,矛盾由此潜伏。

2006年 

为救危楼找来开发商

    叶丽梅在前几年搬出了这栋宿舍楼,她告诉记者,居住多年之后,该楼已有呈现危楼的倾向。出于改善自身居住条件的考虑,2006年12月,包括叶丽梅在内的16户住户与开发商惠州市祥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荣实业”)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并约定了开发商以回迁原则与住户进行产权置换,并对房屋被拆迁的业主予以补偿一套新房屋。双方当时约定,拆迁安置费用为5000元,而如果未能拆迁改造,开发商应赔偿住户拆房损失25万元。

    叶丽梅向记者坦承,“宿舍楼都快成危楼了,但医院还是没来改造,所以我们就请开发商来搞了,谁搞都没有问题,有房子就可以了。”

    根据与住户签订的协议,祥荣实业在替16户住户办理房改房的房产证后,希望能对该宿舍楼附近的1000多平方米的土地予以收购(土地权利人为第四人民医院)后进行开发,但由于价格原因,双方在多次接洽后最终无果而终。由于没有土地权利人、惠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同意,原定对该宿舍楼的改造拖延至今。

2010年 土地分割公告见报

    日前,惠州市国土局的上述土地使用权分割公告刊登了。

    叶丽梅所住的东湖西路257号6栋宿舍楼占地面积仅为254.04m 2,而根据惠州市国土局刊登的公告显示,叶丽梅等16户人提出的土地权利分割申请包括该宿舍楼在内达1663m 2。

    记者查阅2006年祥荣公司与16户人家签订的协议发现,如果按照合同约定价格,即祥荣公司只需向16户住户支付共408万元(每户5000元安置费+25万元拆迁补偿×16户),即可获得共1663m 2的土地所有权,而这块地位处市区东平吉之岛旁边,是闹市的繁华地带。

部门表态

建议三方磋商解决纠纷

    惠州市国土局的相关负责人就此事表示,建议医院、住户和开发商三方进行进一步磋商解决纠纷。

记者获悉,由于目前第四人民医院已向惠州市国土局提出公告异议,因此预计在4月份公告期满后,将由市国土局主持召开听证会,就医院与16户住户的土地所有权分割问题进行听证。

律师说法

住户无权分割全部土地

    广东凯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朱俊龙就此事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叶丽梅等16户住户不能全部分割1663m 2土地,而只能分割415.68m 2土地所有权。此外,16户住户在没有尊重院方的“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就与开发商私自签订协议,协议应属无效。最后,开发商在未得到医院确认的情况下,就自行延请中介机构对该宗土地进行价值评估,并在医院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医院汇入20多万元的所谓“债权补偿”,也属于变相出卖,侵害了院方的合法权益。

交锋

医院:房产外土地应属医院

    在第四人民医院的邱副院长看来,真正在背后支持叶丽梅等16户住户,希望谋求1663m 2医院土地权益的背后推手,正是祥荣实业。

    邱副院长指出,叶丽梅等16户住户只是该宗土地的部分房产所有者,而根据《惠州市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及登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叶丽梅等16户只能分割其房产所占的分摊土地使用面积共计415.68m 2,而无权分割该宗地1663m 2的全部面积,“该宗地剩下的1247.32m 2的土地使用面积,应该是分割并登记在我们医院名下的。”

医院:开发商想侵占土地

    第四人民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则向记者表示,该宗土地剩下的1247.32m 2的土地属于国有资产,是划拨给医院使用的,如果完全将其分割给16户,将导致国有土地资产的大规模流失。

    该负责人表示,开发商的最终目的是先通过16户住户侵占另外的1247.32m 2的土地,然后再根据2006年开发商与住户签订的协议,最终将1247.32m 2国有土地转移进入开发商自己的名下进行运作。

开发商:医院仅有20%债权

    而祥荣实业总经理贺树棠表示,由于16户人家仍有20%的房款未支付给医院,因此医院只是拥有该宗土地20%的债权而已,而16户人家则拥有房产证的所有权,其与祥荣实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不违规。

    对于医院账户上多出的20来万元,贺树棠表示,“我们请了评估公司对那栋宿舍楼进行评估,价值就是160万元左右,根据医院拥有20%的债权计算,所以我们就向医院账号汇去了20多万元。”

开发商:仅300m 2可用于盖房

    对于医院指责开发商企图掠夺国有土地资产的说法,祥荣实业总经理贺树棠予以了反驳。

    贺树棠表示,16户住户有权申请对全部的1663m 2的土地进行所有权分割转让,“再说了,我们拿到那块地又怎么样?规划局早就 规 定 了 ,那 块 地 只 有 大 概300m 2用来盖房,其他的都得用来做公共绿化等用途的。说穿了就是医院狮子大开口,想跟我们多要钱。”(采写:本报记者 郑焕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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