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1月1日起,江苏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暂停对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前的价格审批,将定价权“下放”给企业,而且过去曾经核过价但尚未销售的普通住宅,企业也有权重新自主定价。近日,省物价局公布的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对房价“松绑”的具体操作原则进行了详细规定。(据12月29日《扬子晚报》)。
可能有人会担忧:房产商掌握房价“话语权”,购房者岂不成为案板鱼肉,听任宰割吗?
其实,这种担忧是杞人忧天。我认为,江苏省下放商品房定价权给企业,彰显政府管理一种智慧。能够影响房价的因素,从住房供应性质来看,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保障性住房,二是商品房,两者的平衡关系,直接决定着房价走势。当商品房占据主流时,开发商掌控定价权,逐利的冲动会使它不断通过各种手段推高房价。当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大时,开发商的垄断定价权就被弱化,房价必然走向下跌。可以说,商品房的占比越大,这种垄断性越强。
过去房价为何居高不下,甚至越打压越飙升?根本原因是政府投资的政策性保障住房过少。价格总是由供需双方决定的,住房需求是“刚性”的。卖白菜,一斤10元,打死没人理这个茬;但商品房每平方米卖到1万的天价,却有人竞相购买,政府能有啥辙?
啥招能让百姓买得起房、让商品房价降下来?最主要的是政府把最主要的精力放在解决经济适用房、中低价房以及廉租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上。在政策性住房大面积扩建的覆压下,对开发商而言,房价定高了卖不出去,定低了少赚了钱,本就充满了与市场博弈的智慧。
其实,在经济发展景气度不高、房产市场变幻莫测之际,江苏省对房价“松绑”,也是因为在现实中,并没有多少楼盘严格按照核定的价格进行销售,因此明码标价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如再坚持政府“审核定价”,其结果只是“走形式”。将商品房定价权“下放”给企业,这才真正能实现政府、房产商和购房者的共赢,达到活跃当前房地产市场、拉动内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