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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避免大跌"刍议
东方网  2008年12月30日09时

 

  2008年12月24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茅在向全国广人大报告稳定物价工作时指出,高房价适度回调有利于房地产业回归理性健康发展,但要避免房价大幅下跌。此言一出,坊间议论便起,人们不由质疑:房价大跌还是小跌,要不要让市场说了算?

  我个人认为,张副主任对房价的说法,前半句肯定是对的,即房地产业的价格应适度回调,以便能回归理性健康的发展轨道。为什么?因为目前的房地产价格确实涨得太高了,政府卖地获利丰厚,而房地产老板获利更暴,君不见曾有某地产商自叹获利太多吗?而房价,谁都认为已脱离了理性轨道,如京、沪、穗、杭等大城市中心城区,每平方米超过3万元已不稀奇,甚至有某些钻石地块每平方米超6万元、7万元的,这样的房价,连月薪万元的新白领也绝对不敢问津。当然,这样的房子连同别墅,不是面向细民而是面向新富人的。而问题是现在就连市郊结合部的房子,一般工薪阶层也买不起,房价已与发达国家“接轨”,但工资补贴并未与发达国家接轨,所以大家有意见,认为房价高得太离谱。

  由于我国已步入市场经济的体制,房地产价格暴涨,公众无奈,政府也从未干预过,没有出台过限价政策,按一些为利益集团代言的“主流”经济学家的说法,叫做市场法则,“合理”得很哩。

  既然是按市场规律办事,那么,房价大涨是市场法则,房价大跌也应该是合理的市场法则,所以,按目前序地产市场低迷的状况,高价房供过于求的客观现实,以及大批市民难以承受高房价的现实状况,房子既然卖不动了,跌价也是很合理的。至于大跌还是小跌,我认为依据有两条:一是房价与老百姓收入比例是否相称?若老百姓收入过低,房价过高,则就应下跌到相当的价位,这就无所谓大跌还是小跌,若小跌未跌到合理底线,就应大跌;二是要讲价位适度问题,谁都认为目前房地产价位不在适度上,公众的心理是觉得高得离谱,而要下调至“适度”,恐怕微调不行,要大跌才能调至“适度”。所以,国家发改委的房价应“适度回调”、“避免下跌”,其讲法并不科学,是矛盾的。

  不过,我仍欣赏张副主任的房价应回归理性健康发展的说法,说明目前房价确实是不理性的。但对适度回调中的“适度”,这位副主任没有表述。依我看,房价回跌的适度,不应一刀切,应分四种情况:(1)若属于经济适用房,回跌到2000年前的水平,恐怕是最合理的适度,因为普通老百姓的收入并不高。(2)若属于中档商品房,即面向小白领以下工薪阶层、退休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商品房房价,可以回跌2000年到2002年水准。(3)市中心黄金、钻石地段的商品房,回降到2006年水准,或维持现价位不动,公众也能勉强接受。(4)别墅及极品类商品房,应该再比现在价位上升1倍以上,并课以房价40%的高消费税,其中房产商和业主各承担20%。若没有分类处理,将经适房和别墅、极品房价位的“回调”一锅煮,则肯定各方面都会引发不满意。

  总之,房地产行业应真正纳入市场经济轨道,政府不应该对房价的上涨不管、对下跌就干预称要“避免大跌”,这样便是实行对房价搞上涨时实行市场经济法则和下跌时则搞市场干预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歪双轨制”,这种“双轨制”就太“山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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